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广东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广东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量:19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16/2021-10-16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广东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指南》的通知

  粤宣通〔2021〕20号


省内各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

  为加强广东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服务科技创新大局和广大科技工作者,2020—2021年度计划实施一批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指南附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支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聚焦国家、广东省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各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

  (三)提供的项目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并提交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在2019、2020年度期刊年度核验中未通过或缓验的。

  3.在2019、2020年度期刊编校质量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4.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


  三、其他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自由申报,采用竞争性评审或定向委托等方式择优支持。

  (二)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委宣传部出版处(专项业务咨询):张化轩,020-87195244;

  省科技厅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苏国彬,020-83163476;罗俊博,020-83163451;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