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量:8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03/2021-06-1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办〔2020〕117号)和《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增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火炬党政办函〔2020〕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下: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开发区且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申请企业2020年度为规上外贸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于2020年开展线上平台销售的规上外贸工业企业,按线上销售平台收取的实际基础会员服务费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元。

 

  三、支持时间

  资金扶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采取网上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对象通过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系统(http://125.91.112.10:9000)完成在线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报企业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经科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申报企业与线上销售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签约线上销售平台的基础会员服务费用发票印件;

  7、企业付款银行水单复印件;

  8、平台销售页面截图;

  9、其他相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企业申请资料按编号顺序排列整理,胶装装订成册,编制封面(见附件2)、目录和页码,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六、经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区经科局外经招商科(623室),联系人:郭桂剑,电话:88283622;邮箱:693560939@qq.com

  (二)填报系统问题咨询

  联系人:王琪,电话:89893732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1年6月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