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政策解读】《佛山市南海区揭榜挂帅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
一、政策背景
区政府2022年提出,提升科技创新转化效率是我区强化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首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 直面我区产业创新能力与经济总量、科创资源总量不相符的现状,构建政府、创新平台、企业共生共荣的创新共同体,促进创新平台与本土企业充分对接,链接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和高端创新资源, 推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应用, 让科技成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科技创新成为我区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山市科学技术发展 “十四五”规划》、《佛山市南海区强化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制造业“六大升级行动”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以产业转型带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二、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七条。主要内容是明确总体目标、组织形式、项目类型和支持方式、实施主体、实施流程、管理监督以及附则。
第一条(总体目标):阐述细则制定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围绕我区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推进技术(产品)国产替代和关键原创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以此推出一批战略产品,打通若干个特色技术链条,助推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组织形式):阐述细则实施过程采取的4种形式,分别是联动机制、协同机制、开放机制、滚动支持机制。同时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周期是3年。
第三条(项目类型和支持方式):明确按照需求应用的不同层次,支持政策扶持立项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以及对应的支持比例、额度和拨付方式。
第四条(实施主体):明确细则实施主体的具体资质要求。对“揭榜挂帅”的榜单发榜方和揭榜方,重点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的承担方提出了关于科研力量、科技研发投入以及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实施流程):明确“揭榜挂帅”项目工作按照需求征集、榜单发布、揭榜申报、评审论证、供需对接、入库立项的流程组织实施;明确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按照编制申报指南、项目申报评审、公示、项目审定与下达的流程组织实施。
第六条(管理和监督):明确区科技局是南海区“揭榜挂帅”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提出立项建议及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政策实施评估等工作。建立“揭榜挂帅”技术目录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储备库,作为指南编制和项目组织的主要参考依据。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按《佛山市南海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南海区科技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在南海区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明确区科技局负责对项目绩效进行三档评价,并明确了档次的标准。明确区科技局计提专项资金总额2%作为工作经费。
第七条(附则):规定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和有效期、由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