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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文件的通知》 政策解读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沙元宇宙产业先导示范区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自2022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20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沙元宇宙产业先导示范区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按程序进行延期,延续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即不超过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