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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中国专利奖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一)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二)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推荐程序
(一)各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可择优向我局组织推荐参评项目,我局将根据中国专利奖推荐分配名额,经评审认定后推荐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
(三)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1项参评项目,并报我局备案。
(四)获得第九届湖北省专利奖项目可直接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自荐参评,并报我局备案。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 项目资料1份纸件、电子件(包含:①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函(盖章)、材料确认表、推荐项目清单(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
(二)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电子件一并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桂军 联系电话:65692219
电子邮箱:whipbgh@163.com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