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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惠州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各(县)区经济和信息话主管部门、各(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惠州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发动更多企业申报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根据最新的工作安排,先补充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请受理。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一张,与2019那年1月5日前报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二、上报审核。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与2019年1月10日前将初审申报材料上报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汇总复核。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与2019年1月15日前,将审核的申报材料报市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是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1月20 日前交由市税务局复核。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1日
(联系人:陈腾飞,联系电话:28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