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融资补贴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融资补贴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6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04/2019-07-02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融资补贴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7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19〕6号)规定,为集中资源促进我市健康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健康医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详见《2019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一)企业申报流程。请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镇区申报流程。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各镇区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做到100%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四、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

  (二)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6)、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四)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镇区工信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五、注意事项

  (一)已经申报我市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旋风计划”)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固定资产补贴”、“项目融资补贴”和“项目股权投资补贴”专题。

  (三)“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补贴”按技术改造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兼并重组补贴”按兼并重组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上述专题不纳入此次申报。

  (四)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六、截止时间

  项目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9日(星期二)。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星期二),“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上申报功能将于7月2日下午6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及时登录网站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对项目纸质材料加具意见后报送我局项目推进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5办公室)。

  (联系人:邵飞杰,电话:88260386,邮箱:xmk386@126.com)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