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符合条件领取2018年度中山市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
关于符合条件领取2018年度中山市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2019〕2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9号)的规定,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必须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僵尸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66号)有关精神,经审核,中山市祥亿精密五金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符合政策规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关情况有任何意见,请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若无异议,上述公示的企业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不能再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88302002,传真:8822100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