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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长宁区,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或经区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的,或曾享受过本政策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立满一年,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近三年年均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2%;
2、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10件(1件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及以上,三年内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量不少于5件;
3、企业有较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利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并有专人负责专利工作;
注:第1条和第2条,企业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计算。
三、申报材料
1、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提交);
4、专利清单、授权证书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上年度专利工作总结、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等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1、所有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经区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五、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
2、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401777
地址:长宁路1436号401室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