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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65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6-17/2020-07-01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科技创新,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研发费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山科发〔2020〕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主要包含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省级科技创新券配套补助和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共三个)
  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报对象主要为中山市2019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中山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企业。
  专题二:省级科技创新券配套补助,申报对象为获得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兑付资金(第一批至第九批)、且符合中山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企业。
  专题三: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申报对象为2019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且符合中山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进行资助申请。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提交纸质材料。镇区和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4-C16)(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企业可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
  (四)实地核查。市科技局会同镇区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注:专题三(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采用线下填写纸质材料申报,不需在网上提交申请。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2、诚信保证书;
  3、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包含封面、主表A1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
  4、科技人员花名册;
  5、企业开户许可证。

  (二)专题二:省级科技创新券配套补助
  1、《广东省创新券市级配套补助申请表》(系统生成);
  2、诚信保证书;
  3、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包含封面、主表A1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
  4、2020年1-5月财务三表;
  5、服务合同;
  6、发票及支付凭证;
  7、项目实施进展或成果佐证;
  8、企业开户许可证。

  四、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或“7、科技创新券”栏目→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7月1日;
  镇和市审核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7月3日;
  提交纸质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7月8日。
  请企业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办理。

  六、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周艾平、卢瑞强
  联系电话:8830392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