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再次征求《中山市培育领军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意见的函

关于再次征求《中山市培育领军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意见的函

发表于:2021-11-03 关注 

  关于再次征求《中山市培育领军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生态引领作用的领军企业,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领军企业培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办〔2020〕23号),我局拟定了《中山市培育领军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11月11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徐畅;联系电话:88303920)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