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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量:6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04/2023-04-2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部署要求,为按时有序做好我市推荐选拔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人选范围

  (一)近5年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宁中央、省、部属单位和军队系统不从我市申报。

  (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三)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除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四)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推荐。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且尚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推荐,可不占推荐指标数。

  (五)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才,原则上按高技能人才推荐。


  二、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有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 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

  6. 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金牌。

  7. 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特色技术技艺、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人社部门盖章后报送。

  (二)市级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议,按省下达的推荐名额产生拟推荐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应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报市级核定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按程序报省。

  (三)省级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议,按人社部下达的推荐名额产生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省级核定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按程序报人社部。


  四、相关要求

  (一)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到好中选优。

  (二)在选拔推荐中,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的人选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三)人选选拔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向数字技术领域人才、解决“卡脖子”关键环节技术人才、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企业人才倾斜。坚持德才兼备,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出来。


  五、申报材料

  (一)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申报人需登录东方智辰官网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并生成RPU格式电子文件,按选拔推荐程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附件材料控制在50页以内,须单独装订成册。

  (三)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其他人员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公安部门意见由市人社局统一征求(附件1)。

  (四)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填报汇总表信息,并加盖公章(附件2),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档。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3);电子档材料须以“推荐单位+姓名”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在专家选拔工作结束后不返还申报人。因申报时间紧张,请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抓紧遴选推荐,并于4月21日(周五)中午12时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联系电话:68788050 电子邮箱:njrsjzj@163.com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94房间

  (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高技能人才申报)

  联系电话:68788118  电子邮箱:307470981@qq.com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87房间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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