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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禁)渔期渔民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绩效目标。对符合休(禁)渔补助条件的中山籍休(禁)渔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给予补助。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休(禁)渔补助对象为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定的中山籍休(禁)渔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补助对象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所在渔船必须是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数据库或省渔船数据库管理。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三)补助对象必须为船上工作的渔业船员。
(四)纳入免休的渔船不享受休渔补助。
三、补助标准。与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动联动机制,即:当年休(禁)渔补助数额=中山市当年月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自然月数量)。具体补助金额将根据当年月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本项目采取“粤财扶助”线上和线下方式进行申报。“粤财扶助”中山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具体开展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要求将另文通知。
五、申报材料
1.补助对象身份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补助对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
4.《渔捞日志》2022年复印件
5.受补渔船《渔业船员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正本(用于现场受理审核)
1-4项在“粤财扶助”系统中上传,5项用于现场受理审核。
六、咨询方式。渔业管理科:8822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