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2 年度10 月-12 月以及 2022 年 1-12 月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2 年度10 月-12 月以及 2022 年 1-12 月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度 10 月-12 月以及 2022 年 1-12 月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5 号),经企业申请、各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审核、会计事务所审核、科室复核、实地核查等环节,形成资金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止共 7 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商务局贸促科 联系电话 0760-89892855;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 57 号 B 座二楼。
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 57 号 B 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 1 号市政府大楼 403 室。
中山市商务局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