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广州市维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

    2024-01-3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

    2024-01-31

  • 广东省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粤财工〔2023〕13号)等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2024-01-30

  • 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要求,做好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态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省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年年报、2024年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要求(一)统计范围在我

    2024-01-30

  •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三批次资金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已于近期发布《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三批次资金申报的通知》,现就“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三批次资金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原通知中“三、展会类别2.目标展会”新增10月26-29日举办的香港国际户外及科技照明博览,目标展会共11场。除补充通知外,其他申报要求仍以《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

    2024-01-26

  •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采购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审计服务的公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因业务需要,我局将以采购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承担一批申报资金的审核及申报资料的归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采购服务内容(一)资金项目的审核。供应商协助承担“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的评审并按质、及时出具审核报告。(二)资金申报项目数。预计320个。项目数为参照往年的预估数,与实际申报数量可能存在差额

    2024-01-26

  • 延续至2027年!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2024-01-25

  • 广东省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8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好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跟踪检查和动态管理,现组织对有效期内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2023年服务情况开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我省推荐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1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

    2024-01-25

  •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

    2024-01-25

  • 广东省2023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及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全省工信系统坚持制造业当家,大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制造强省建设大步向前进、干出新气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坚持新老产业乘势而上,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四成一是战略性产业集群规划进一步完善。修订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文件,编制5个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发挥“链长”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

    2024-01-25

  • 关于印发 2024 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广州市协作办,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精神,开展“粤贸全国”工作,引导广东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拓展国内市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经比选确定249场境内展会作为2024年“粤贸全国”活动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企业发动、组织工作,按照活动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

    2024-01-24

  • 广东省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及各地市项目入库情况,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

    2024-01-24

  • 关于组织填报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现将填报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和内容(一)填报对象:从2018年至今,获得立项并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市重大科技专项、市引进高端科研机构创新专项、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等)。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获得市科技局受理和已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

    2024-01-23

  • 广东省关于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

    2024-01-23

  • 广东省关于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工业互联网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数字产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

    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