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5G应用示范)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量:465 收藏
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推动全省5G与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在5G+智慧农业、5G+4K/8K超高清视频、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5G+智能交通、5G+智慧政务、5G+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建设,促进5G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管理和惠民服务水平。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且为项目费用完全或主要承担者,2017年6月30日前成立。
(二)申报主体2017年和2018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利润之和为正值(事业单位不作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良好,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以及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且有较强的行业发展需求和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具有运营必要的资质和相关行业背景。
(四)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项目应用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提供5G应用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支撑申报主体核心业务的发展;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形成标准规范;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申报主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提出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且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标准。所提出的最终验收指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支持5G与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六)近3年申报主体及在我厅申报的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接受联合申报;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及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七)从资金下拨之日起(以下达文印发时间为准),项目的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八)项目申报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内容按下述顺序排列(按后附相应序号格式提供):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介绍】
(一)申报函
(二)项目申请承诺书
(三)申报单位概况表
(四) 典型数据一览表
(五)申报项目概况表
【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书】
(六)项目说明书或实施方案说明书
【第三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七)申报单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十)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
(十一) 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其中,申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向于2019年10月10日前直接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申报5G应用示范方向报送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行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推荐表,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和推荐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省属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人:刘磊,桂周,电话:83134288,83134294,邮箱:gdxxhtj@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