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三高”人才奖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量:40 收藏
2013至2017年度认定的28家总部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总部政策规定,经营贡献奖资助期限为5年,2012年首批认定的33家总部企业资助已满5年期限,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总部企业及其市内下属企业年度有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1.中山市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和人才奖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总部企业认定证书;
3.总部企业及其市内下属机构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要求提供Excel格式,详见附件3);
4.总部企业及其市内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机读资料(原件)、相关行政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的市内控股子公司投资比例证明;
5.总部企业管理组织及高管人员架构图(含下属机构总经理级人员名单);
6.总部企业“三高”人员明细表(详见附件4);
7.承诺书(详见附件5);
8.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星期二)。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申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2.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于2019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将辖区内初审合格的企业通过网上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同时将企业纸质材料册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组织科(市政府大楼六楼61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浏览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2.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须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材料册要求有封面(注明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日期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目录、分页,材料册侧边标注企业简称,并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材料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联系人:颜文苑、黄玲雁,联系电话:8831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