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专题)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21 收藏
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新设立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前景的健康医药企业或项目,在本市租用过渡性厂房或办公用房的,按当地同类的平均租金给予3年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健康医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业。
2018年1月1日以来新设立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前景的健康医药企业或项目,在本市租用过渡性厂房或办公用房
(1)过渡性厂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3);
(2)项目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4编写);
(5)项目立项文件或有关投资协议;
(6)项目厂房或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项目厂房或办公用房租的房产证及土地证。(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租金支付凭证(增值税发票及对应的银行支付凭证)及发票汇总表、支付凭证汇总表(附件5);
(8)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申请单位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星期二)
(一)企业申报流程。请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镇区申报流程。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各镇区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做到100%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联系人:邵飞杰,电话:88260386,邮箱:xmk3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