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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量: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1/2019-08-1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助的项目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新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

  (二)技术标准类项目(含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企业先进标准、组织制定产业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发布的。

  (三)市级产业标准化规划项目(包括制定市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建立市产业标准体系等)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含国家、省和市级)应是在2015年7月1日后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立项,且于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的(已获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承办省、国家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成功举办的。

  (六)企业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书的,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

  (七)负责建立和完善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防控体系的单位。

  (八)组织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重要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单位。

  (九)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点、示范区的单位,应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验收合格的。

申报材料

  申报专项资助项目的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有银行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等内容。

  (五)申请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制定工作组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六)申请国际标准制定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含本单位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的证明材料);申请组织制定产业联盟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联盟标准的相关材料和联盟内企业共同执行该标准的协议或声明;申请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的相关材料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申请企业先进技术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和相关专利材料。

  (七)申请承办省、国家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经相关组织批准材料、《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单位盖章)、人员签到表(电话)、现场活动照片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等材料。

  (八)申请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立项的文件和该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的文件。

  (九)申请承担制定市级产业标准化规划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和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标准化规划文件。

  (十)申请组织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重要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等公共服务活动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单位盖章)、人员签到表(电话)、现场活动照片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等材料。

  (十一)申请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专项资助的企业,应提交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A4复印件)。

  (十二)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A4复印件)。

  (十三)申请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农业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点、示范区建设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和项目考核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十四)申请建立和完善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防控体系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单位盖章)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十五)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其他申报项目应提交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十六)申请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除提交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以外,还需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fczj.z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第三项申报材料要求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9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欧颖欣、谢春华

  电 话:0760—88321625、88318948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

  邮 编:528403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8-28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3-08-14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7-19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东区“2023年第一期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2023-07-13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批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的公示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中山市西区街道拟享受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名单的公示(20230704)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沙溪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20230704)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基层就业补贴名单公示(A0944200523012)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名单公示(A0444200523003)
2023-06-19 | 资助企业数:
大涌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6月第四期)
2023-06-1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函(第三期)
2023-06-13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6-3)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2-4季度批零住餐企业稳增长措施项目)第一批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3-06-0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港口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2023年5月)
2023-06-0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横栏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06)第一批
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三角镇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第二批(202305)
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2023年度第一批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2023-05-30 | 资助企业数:
横栏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05)第三批
2023-05-30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5-3)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