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量:22 收藏
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对满足申报要求,属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根据申报企业和项目对地方的贡献,按照专家评分,最多资助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019年市信息产业项目计划扶持三大类别:一是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二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三是“互联网+”及大数据应用项目。三个领域均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三大类别内根据单位情况选择具体一项领域和专题。
(1)申报项目包括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服务等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采购、物流、生产制造、销售等供应链运营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工业装备和基础设施、制造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数字化和集成互联;企业生产运营活动在数字化、集成互联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智能化、协同化催生培育的新模式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项目应已建成,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企业实施该项目的智能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维投入金额按照国家《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核算达到100万元以上。
(2)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须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未获得省、市财政贯标奖补资金的企业。
(3)项目实施必须在中山市境内,项目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能力。
(4)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A. 已获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B. 属于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6)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7)近 5 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2019年7月26日前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中山市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申报,并按要求向所在镇区经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和有效证明文件,镇区经信部门审查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汇总、整理,组织专家评审,拟定项目安排和资金资助计划,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政府批复,下达项目资助计划,由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或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宫福林,联系电话:88335073。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互联网+”应用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或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郝毫保,联系电话:883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