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量:76 收藏
(一)活猪进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后,在待宰静养期间发现并经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
(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胴体;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胴体。
四、补贴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给予每头400元补贴。
二、补贴对象。本项目由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集中申请,补贴对象为在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委托屠宰生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屠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一)未按规定进行生猪屠宰以及逃避监督检查的;
(二)未按规定填报屠宰台账记录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四)未主动申报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
(五)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骗取套取国家补贴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本项目采取“粤财扶助”线上和线下方式进行申报。“粤财扶助”中山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具体开展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要求将另文通知。(注:为落实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的要求,2024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原则上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
六、咨询方式。屠宰与检疫管理科8822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