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量:39 收藏
设计标准:封闭式温室大棚;建设标准:肩高≥2.5m,拱高≥3.8m,主立柱圆管外径或方管边长≥50mm1万元/亩1、补贴额为市级财政补贴;
2、补贴种植大棚必须实际用于农业种植业生产。
设计标准:封闭式温室大棚;建设标准:肩高≥3.5 m,拱高≥5.5m,立柱圆管外径或方管边长≥80mm,配套天窗、遮阳等温控系统3万元/亩
1.申报对象为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已自愿购置、建设农业种植大棚的农业经营组织或个人,且该农业种植大棚未领取过种植大棚购置或其他政府补贴。
2.农业种植大棚购置补贴申报范围应符合种植大棚补贴的规格和要求。
1.《中山市农业种植大棚建设补贴申请表》(附件3-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交还给申请者)。
3.租地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单位(申请人)与当地村委会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辖区镇(街)政府同意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与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签订的《中山市农业种植大棚补贴项目用地监管协议》(附件3-2),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种植大棚必须直接用于生产粮食、油料、糖、蔬菜、香蕉种苗等作物,其他用途的种植大棚必须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并按照规划和规定用途使用大棚。
5.项目相关票据:(1)属于有设施大棚建设相关资质的企业自行建造设施大棚的,需提供购买材料发票、人工支出凭证等;(2)属于委托有设施大棚建设相关资质的企业建造设施大棚的,需提供建设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及建设单位开具的工程发票。
6.种植大棚的彩色相片20张(施工期间不同阶段申请人或组织法人代表与种植大棚各个角度的合影,建设前土地整理、建设过程、建设完成及投入使用后全过程图片,所有图片加上时间、地点水印)。
7.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交还给申请人),以企业名义申请的需提供对公账号。
(一)申请。申请人建设好农业种植大棚后,到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同时在“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线上申报。镇街审核通过并加盖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后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符合补贴申领要求后组织专家评审。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