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量:94 收藏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开管〔2020〕176号)第六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一)在开发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四)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方向;
(五)无知识产权纠纷(以司法部门立案为标准);
(六)按要求据实开展火炬统计及科技统计数据填报。
且在中山市科技局2021年下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中归属火炬区的企业。
(一)申报企业须提供《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省科技厅批文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下达文件及下达资金进账凭证、企业在信用广东网站显示的信用情况截图。
(二)申报企业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出具《火炬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
7月30日
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125.91.112.10:9000/Login.aspx?ReturnUrl=%2fDefaultS.aspx)选择“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2021”栏目填报申请:
(一)注册企业账号信息。
(二)在资金申请页面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
(三)填报完成后提交主管单位初审。
(四)待主管单位及区经科局审核后打印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