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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山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孵化平台类型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量:16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02/2020-07-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专题一:孵化平台新增在孵面积

  我区按照市科技局后补助额度1:0.5进行配套,每个单位年度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75万元。

  专题二:孵化平台认定资助

  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

  同一孵化平台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不予累加;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

  专题三:孵化平台考核运营评价资助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A或B等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或80万元的资助;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国际、粤港澳台孵化器)年度运营评价结果为A或B等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或30万元的资助;

  广东省众创空间(含国际、粤港澳台众创空间)年度运营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

具体申报条件

  火炬区内符合如下条件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可申请双创专项资金:

  (1)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2)在我区注册的法人单位,且孵化场地在区内,场地产权清晰无纠纷;

  (3)运营主体明确,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功能健全,为创业企业或项目团队提供相应的服务场地,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能力;

  (4)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众创空间不少于4人;

  (5)已在区创新创业中心备案,并已成功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备案,且按要求报送国家、省、市、区相关统计数据;

  (6)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项目评估筛选、总量控制、毕业与退出机制等,并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申报材料

  (1)《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申请书》(系统申请表);《附表1-在孵企业(团队项目)情况汇总表》(系统模板下载);

  (2)运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科技部门下达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认定文件;

  (3)运营主体场地面积证明(孵化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运营单位与场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平面附图、2019年12月及2020年近一个月的租赁发票);

  (4)《附表2-专职管理人员汇总表》(系统模板下载)、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行业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购买社保或代扣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关于专职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专题一及专题三需统一提供2018年度(其中单位购买社保或代扣个人所得税证明需提供2018全年),专题二需统一提供2019年度(其中单位购买社保或代扣个人所得税证明需提供2019全年);

  (5)火炬区孵化平台登记系统备案号截图、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盖章签字的2019年度火炬统计年报复印件;

  (6)运营管理制度、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文件;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带有火炬水印的创业导师清单;

  (7)申请单位2019年度及2020年6月财务报表;

  (8)纸质申报承诺函(系统模板下载);

  (9)申报专题一,另需提供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文件、到账凭证。

  (10)申请专题三,另需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下达的考核运营评价结果文件。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17点。

  (二)申报材料证明文件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三)主管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11日。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125.91.112.10:9000/Login.aspx?ReturnUrl=%2f)点击下载“帮助手册”,请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chrome浏览器登录系统;

  2.注册企业账号信息(必须选择正确的所属总公司及孵化平台);

  3.选择相应资金类型(081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082在孵企业场地租金补助、083创客卡位租金补助);在基本信息表填写“资金名称—企业名称+专题名称”、选择“项目类型—孵化平台专项”,在资金申请页面填报申请表、在模板下载填报相应附表和申报承诺函,并根据申报指南顺序打包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流程:

  1.项目团队、在孵企业申请资金支持的,由所在孵化平台线上审核后、提交至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提交;孵化平台申请资金支持的,由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提交。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主管单位需将信用情况纳入审核范围,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或团队个人严格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核查网址请登录“信用中国(中山)”:

  http://www.zscredit.gov.cn/HOMEPAGE.html?navPage=0

  2.区创新创业中心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统一线上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给相关主管单位。自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充所需材料并由主管单位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补充提交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资料:由主管单位负责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创新创业中心处。如提交的纸质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再退回,后果自行承担。

  (四)审查核实:区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联系方式

  (一)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请咨询所属主管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系统技术咨询:

  林才国,联系电话:18825380530,咨询QQ:2354759240(优先QQ咨询)。

  (三)区创新创业中心双创促进部,欧金叶,联系电话89877793。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8-28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3-08-14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7-19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东区“2023年第一期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2023-07-13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批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的公示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中山市西区街道拟享受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名单的公示(20230704)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沙溪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20230704)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基层就业补贴名单公示(A0944200523012)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名单公示(A0444200523003)
2023-06-19 | 资助企业数:
大涌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6月第四期)
2023-06-1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函(第三期)
2023-06-13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6-3)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2-4季度批零住餐企业稳增长措施项目)第一批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3-06-0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港口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2023年5月)
2023-06-0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横栏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06)第一批
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三角镇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第二批(202305)
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2023年度第一批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项目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2023-05-30 | 资助企业数:
横栏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05)第三批
2023-05-30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5-3)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