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量: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0-20/2020-11-06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项目建设。按粤财工〔2013〕280号文和粤财工〔2014〕518号文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通过合作发起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项目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发展重点(即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或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即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6号)九大重点发展领域)。

  (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申报材料

  1. 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

  2. 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承诺内容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3. 项目无重复申报承诺书或重复申报说明材料。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填写对应附件后提交。

  情况一:项目无重复申报,且项目所使用的全部发票未获得各级、各部门补助的,提供“项目无重复申报承诺书”(附件4-1);

  情况二:项目同时申请其他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但资金尚未下达的,提供“项目同时申请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的情况说明”(附件4-2);

  情况三:项目已获得其他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补助的,提供“项目已获得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的情况说明”(附件4-3)。

  4.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5.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5编写)。

  6. 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的相关决策文件)。

  7. 由发改、工信等部门出具所申报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证明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8.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环保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9.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土资源文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购买合同(协议)、土地拍卖过户手续、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0.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说明及其他规划选址说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在表中说明类型,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1. 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12. 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即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证明材料。

  13.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即项目所能达到的绩效目标,按项目情况如实填写(附件6)。

  14. 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7)、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请各企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镇区经信部门,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站申报功能将于11月3日下午6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

  镇区网上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请各镇区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上报我局装备工业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7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徒兆宙,电话:88320884,邮箱:jxjzbk@126.com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3-08-28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3-08-14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7-19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东区“2023年第一期促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2023-07-13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批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的公示
2023-07-11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关于中山市西区街道拟享受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名单的公示(20230704)
2023-07-04 | 资助企业数:
沙溪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20230704)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基层就业补贴名单公示(A0944200523012)
2023-06-20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黄圃镇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名单公示(A0444200523003)
2023-06-19 | 资助企业数:
大涌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6月第四期)
2023-06-1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的函(第三期)
2023-06-13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6-3)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2-4季度批零住餐企业稳增长措施项目)第一批分配计划的通知
2023-06-1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3-06-05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港口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公示 (2023年5月)
2023-06-02 | 资助企业数:
中山市横栏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202306)第一批
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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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 资助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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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 资助企业数:
板芙镇拟享受中山市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名单公示(202305-3)
2021-12-03 | 资助企业数:
​广东省关于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