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西区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扶持资金(工业类)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量:38 收藏
1.研发费用当年达到1亿元或以上,且同比增长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2.研发费用当年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不足1亿元的,且同比增长20%、10%、 5%,分别给予80、60、40万元补助;
3.研发费用当年达到2000万元或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且同比增长20%、10%、5%,分别给予40、30、 20万元补助;
4.研发费用当年达到500万元或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且同比增长30%、20%、 10%, 分别给予20、10、 5万元补助;
5.研发费用当年达到100万元或以上,不足500万元的,且同比增长50%、30%、10%, 分别给予5、3、2万元补助;
6.企业首次在税务部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研发费用2%扶持,扶持金额不高于20万元。
1.在西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在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
2.同比上一年度研发费有一定比例增长。
3.企业研发费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为依据。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萧小姐,8861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