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西区街道促进服务业稳增长专项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1-05-17 浏览量:34 收藏
新增入统奖。对当年经西区统计部门确认新增上限入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新增上规入统的服务业“十二”行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企业上台阶奖。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规模以上“十二行业,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一定标准的,发放一次性奖励。具体如下:(一)批发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零售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千万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三)住宿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千万元的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四)餐饮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千万元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的“十二”行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千万元的规模以上十二大类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企业增速奖。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规模以上“十二”行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根据实际增速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具体如下:
(一)批发业和零售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 .以上,按照增量的千分之五进行奖励。奖励金50万元封顶。
(二)住宿业和餐饮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按照增量的千分之十五进行奖励。
(三)规模以上“十二”行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按照增量的千分之十五进行奖励。
本细则适用于在西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扶持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服务业“十二”行业。
1、《西区街道促进服务业稳增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西区街道促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表复印件
5、打印一套表网站申报的财务报表
6、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到税务部门加盖税务业务章)
5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