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量:75 收藏
(一)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2020年营业收入比2019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二)2018年度(含2019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根据中工信〔2020〕94号精神,功能类镇街即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五桂山按市规定奖励标准自行负责奖励资金,其余镇街按市镇两级财政6:4的比例负责奖励资金。
(一)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2020年营业收入比2019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
(二)2018年度(含2019年2月)新升规,目前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山市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镇街加意见再扫描上传)。
(三)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工业企业,须提交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导出的2019、2020年财务状况(工业)年报表(B103-1或B103-2);2018年度(含2019年2月)新升规工业企业,须提交系统导出的2018、2019、2020年财务状况(工业)年报表(B103-1或B103-2)。
(四)2019年度(含2020年2月)新升规工业企业,须提交2019、2020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18年度(含2019年2月)新升规工业企业,须提交2018、2019、2020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021年12月4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