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题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13 浏览量:53 收藏
(一)营业收入突破专项
1.申报条件和标准。
以认定当年为基准,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6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已获得营业收入突破奖励资金的龙头骨干企业再次获得更高档次的,按增量部分奖励。其中,奖励资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二)人才激励专项。
1.申报条件和标准。
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超过5%、10%、20%的,对其上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比例对应企业营业收入增速档次,分别按最高不超过企业管理人员上年度在我市个人工资薪金的 5%、7%、10%给予奖励,每人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下的不超过5人。
(一)营业收入突破专项
以认定当年为基准,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6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人才激励专项。
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超过5%、10%、20%的,对其上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一)营业收入突破专项
(1)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营业收入突破专项奖励申请表;
(2)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的,可提供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3)龙头骨干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概况表;
(4)项目申请承诺书;
(5)企业人才奖励资金预分配方案,包括:高管人员的姓名、职务、劳动合同、奖励金额等。
(二)人才激励专项。
(1)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人才激励申请表;
(2)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的,可提供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3)龙头骨干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概况表;
(4)企业人才奖励资金预分配方案,包括:管理人员的姓名、劳动合同、2022年度工资薪金发放表、奖励金额、2022年度人才在中山纳税证明等材料;
(5)项目申请承诺书。
1.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2.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辖区内初审合格的入库项目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及时上报纸质材料胶装本,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企业注册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将所需提交材料按顺序排列,扫描为PDF文档后逐一上传。提交材料必须清晰、齐全、有效。
2.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8833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