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量:65 收藏
按帮助广东省内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一)在中山市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没有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一)核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1)。
(三)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五)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