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量:574 收藏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2月。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6年 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名盖章,一式2份于2022年1月25日前寄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培育计划+推荐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skxrcgz@gd.gov.cn)。
2022年1月25日前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212室
联系人:郝雁 张媛媛
联系电话:020-83551764 020-8327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