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量:52 收藏
(一)新落户建筑企业
新落户企业满足如下条件的,可申请资金奖励与场地补贴:
(1)2021年营业收入(指在火炬开发区实现税收对应的企业所得收入,下同)超过1亿元,在火炬开发区依法完清税收并入统,可按照营业收入每达1亿元申请30万的标准,申请落户经营贡献奖,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2)落户火炬开发区后,2021年年8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可分别申请60万元、20万元的资质提升奖.
(3)场地补贴。新落户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按建筑使用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申请2021年落户场地租赁补贴,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为特级、一级、二级的,申请补贴限额分别为30万元、10万元、5万元;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可按建筑使用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申请2021年落户场地自建或购置补贴,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为特级、一级、二级的,申请补贴限额分别为50万、20万元、10万元.落户场地租赁、自建或购置补贴可按类别就高申请,但不得同时享有.自建或购置受补场地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得转让房屋产权.
(二)区内龙头企业
区内既有企业满足如下条件的,可申请资质提升奖和经营提升奖:
(1)2021年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实现正增长,并在火炬开发区依法完清税收并入统的,可按照2021年较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每1亿元申请30万的标准,申请经营提升奖,奖励金额不设.上限.(2)2021年年8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可分别申请60万元、20万元、2万元的资质提升奖.
(三)精品工程项目
2021年年8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工程建设项目满足如下条件的,可申请精品工程奖和精细管理奖:
(一)工程建设项目获得“鲁班奖”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10万元的精品工程奖.
(二)建设项目被评为“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3万元的精细管理奖.
(一)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统计关系在火炬开发区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2018-2021年信用档案中未有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筑施工企业.
1、新落户企业
(1)2021-2022年度中山火炬开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附件2);
(3)收款收据(抬头: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容:2021-2022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XX万元);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前和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前和变更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8)2021年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
(9)2021年企业统计入库通知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申请场地补贴的,须按补贴类别提供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房产证明和设计图纸等(复印件);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委托书(盖公章);
(12)其他相关资料。
2、区内龙头企业
(1)2021-2022年度中山火炬开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附件2);
(3)收款收据(抬头: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容:2021-2022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XX万元);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前和变更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8)2020年年、2021年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9)2020年、2021年企业统计入库通知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委托书(盖公章);
(11)其他相关资料。
3、精品工程项目
(1)2021-2022年度中山火炬开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附件2);
(3)收款收据(抬头: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容:2021-2022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XX万元);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8)2021年企业统计入库通知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0)工程建设项目获奖证明(复印件);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委托书(盖公章);
(12)其他相关资料。
2021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