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量:1 收藏
一、申报评价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区的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光电、
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国家、省、市鼓励类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企
业项目。
1.目录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评分材料
(1)工业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搬迁或扩产项目的各项数据为搬迁或扩产前后的新增数据。
(2)固定资产支出清单及佐证材料,即与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支出的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单等复印件资料,需列支出明细清单,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
备注:建设类项目固定资产包括:地价款、厂房建设费、装
修款、设备费用;租赁类项目投资总额包括厂房二次装修、设备款等。
(3)建设类的提交土地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类的提交土地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备注:搬迁或扩产项目需提供搬迁或扩产前一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例如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搬迁(扩产),则需要提交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5)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即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知识产权多于一项的,需列清单;
(6)主导产品获国家级获省级名牌名标的佐证材料;
(7)研发中心等相关佐证材料;
(8)其他加分项佐证材料。
(9)其它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请各总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申报评价材料报送给区科促局工信办。
(一)项目方提交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三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及汇总表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大总公司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火炬开发区科促局联系人:吴观平、梁正如,联系电话:89893809、8828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