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申报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23 收藏
广州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一)取得符合GB 32100规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五年;
(三)取得4A或5A评估等级并在有效期内;
(四)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申报书》(见附件1);
(二)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024年4月15日至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