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工商财税 增值税新政实施首月 福州海关为进出口企业减收增值税2.89亿元
海关为企业办理增值税缴纳手续。福州海关供图
中新网福州5月10日电 近日,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截至4月30日,新一轮增值税改革实施首月,福州海关对863家外贸企业申报的655.27亿元(人民币,下同)货物,减征增值税2.89亿元,涵盖减税进口商品1772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的降至13%,原适用税率10%的降至9%。
据了解,为做好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福州海关积极加大对企宣传,加强内部业务培训,突出税率适用专项监控,强化税收分析,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福州海关介绍,这次增值税税率调整,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缓解了丙烯等化工原料到港通关时的税费资金占用压力,节省了财务成本,为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福建中景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宗泽说:“按照去年的纳税金额测算,税率降低后,我们一年可以减少税费支出近1亿元,提高了外贸企业竞争力。”
福州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增值税税率下调,首先,降低了进口企业税务成本,特别是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将直接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其次,新政对进料加工贸易型的企业也是一项重大利好,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利润率,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将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