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含托养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一、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关于

    2020-02-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落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28

  •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

    2020-02-28

  • 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235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广

    2020-02-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各行业协会商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行业企业协调重要物资与服务保障,指导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等会员单位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的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不断

    2020-02-27

  • 中山市引进建设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暂行办法》、《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创新创业科研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引进工作,审定引进名单,研究解决引

    2020-02-27

  • 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6〕86号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结题程序,根据《中山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中财工〔2013〕24号)、《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68号)及《中山市社会公益科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5〕114号),制定该办法,所有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立项的事前资助类项目适

    2020-02-26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企事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但是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实各方

    2020-02-25

  •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

    2020-02-24

  • 商务部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商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0-02-23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价范围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二、降价措施自2020年2月1日

    2020-02-2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2月起,各

    2020-02-21

  • 火炬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促进用工工作指引

    根据《关于火炬开发区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促进用工的通告》(火炬疫防指〔2020〕55号),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将具体办事工作指引通告如下:一、政策执行时间节点: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3月31日二、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一)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自2020年2月19至3月31日,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020-02-21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

    2020-02-19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指导鼓励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

    2020-02-18